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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把脉” 集体“会诊”
能动司法破解“执行难”
忻府区法院院长张建中与执行局全体工作人员共同接待来访群众
作者:殷俊明  发布时间:2010-01-06 17:40:43 打印 字号: | |

     新年伊始,忻府区法院在整体规划新一年工作的同时,对几项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工作采取有效工作措施。院长张建中在工作调研和接待来访群众中发现“执行难”和涉诉信访仍然是制约法院整体工作的突出问题。“执行难”问题不仅表现在旧存积案多、新收案件增长幅度大、在涉诉信访案件中比重大,而且在执行工作中仍然存在责任心不强、办案拖拉推诿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张院长决定跟踪督办、现场办公,组织执行局全体工作人员共同接待反映执行问题的来访群众,现场答复群众司法需求、现场拍板执行措施,督促和推进执行工作。 1月5日,又是一个“院长接待日”。张建中院长与执行局16名工作人员及信访科、研究室等部门共同接待、答复了涉及10个执行案件的来访群众。首先由当事人反映对案件执行意见和要求,然后由案件承办人说明案件办理情况和遇到的实际困难,最后,共同研究、院长拍板,逐案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责令限期办结,10个执行案件当事人均得到了圆满答复。接访现场,看到来访群众充满期待的目光,所有工作人员再一次深深地感受到人民法官肩头神圣而现实的工作重任。接待工作结束后,张建中院长对现场所有工作人员语重心长地说: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群众利益无小事,每一个法官都要站在司法为民的政治高度,站在换位思考的现实角度,能动司法、公正司法、认认真真,实实际际为当事人着想,为群众办事。特别是执行工作一定要克服工作压力大、工作不主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队伍素质,强化工作措施,自发努力,负重攻坚,开拓执行工作新局面。最后,他对执行工作提出6条指导性意见:一、对所有执行案件涉及的相关协助单位和部门,必须送达协助执行文书,强化对案件执行的协助、协调作用;二、对所有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责令财产申报 ,对申报不实或拒不申报的,一律采取人身强制措施;三、提高工作效率,执行案件工作流程不能以任何人为原因出现迟延、拖拉现象;四、对所有执行案件涉及被执行财产,无论多少,一律采取强制措施;五、案件承办人一定要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争取理解与配合,减少执行案件的涉法信访;六、对已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执行案件,要加强跟踪调查,选择典型案例,采取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殷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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