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司法民主化进程不断推进,司法为民的理念更加彰显,忻州中院向全市法院发出了试行陪审团制度的倡导。为了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对陪审团制进行有益的探索,忻府区法院张建中院长要求各审判庭开拓创新,大胆尝试,选择典型案件试行陪审团制,从而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适用于基层法院的陪审团制度。
4月30日,忻府区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开陪审团制的先河,选择薛瑞荣信用卡诈骗一案,邀请两级检察院、区人大、区政法委、忻州师院法律系及律师界有关人士组成陪审团参与此案的审理。上午9时,该案在区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陪审团成员12人出庭旁听。庭审后,分管副院长及合议庭成员与陪审团展开座谈讨论,陪审团对法院探索创新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案件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违纪与违规以及定罪科刑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陪审团听审、讨论案件后,合议庭充分考虑陪审团的意见,最后做出评议结论。
赵润玉副院长在座谈讨论时说,试行陪审团制的目的在于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审判水平。今后对本辖区重大疑难的、有争议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专门问题的案件,将采用大众陪审团和专家陪审团的形式逐步推行陪审团制,这对于促进司法独立,加强民主监督,开拓法官视野,弥补法官知识经验的不足,提高法律公信力,促进司法和谐将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