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无小事”,这是豆罗全体法官的共识,尤其是今年以来,法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司法为民渗透到法庭工作的各个环节中,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爱民、亲民、惠民。
一个平常的早晨,西张乡的一位女子领着孩子来到了法庭起诉要求离婚,从她断断续续的哭诉中承办法官刘义了解到了案件的大致情况,原来夫妻双方并无多大的矛盾,只因琐碎小事争吵、打架,了解到该女子目前生活的困顿,承办法官当即答应该女子尽快处理,其后法官按程序对被告进行了传唤,眼前正在气头上五大三粗的汉子看了起诉状后,很气愤,反而很痛快的就答应了离婚。本来原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后,法官可着手进行办理离婚,可承办法官却从双方的陈述、双方的态度、起诉离婚的缘由上看到了异样,为了孩子、为了一个家庭的幸福,他决定说服双方和好,为了稳定双方的情绪,同时也为了缓和双方的矛盾,他将开庭时间订在了一月以后。在此期间,他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动员其和好,并建议双方站到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在承办法官不厌其烦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最终冰释前嫌,在开庭前达成和好协议。当事人逢人就讲“如果不是豆罗法庭,我的家就散了”。
此方刚刚“夫妻双双把家还”,又一个不幸的男子来到了法庭,原来是女方因丈夫赚钱不多,留下两周岁的孩子离家出走了,至今下落不明,男方为了孩子决定离婚,提供的村委证明、村民证明都说明该女子确已下落不明,承办法官刘义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开始着手为原告办理,终于宣判的日子到了,本来给原告宣判后直接公告送达被告即可,但法官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再次与被告父母进行了联系,事情果然出现了转机,被告父母在近两、三天内刚得到被告的消息,得知该案还未下判,十分激动,恳请法官再宽限几日,以便尽快找回被告处理此事,得到法官的许可后,被告家人于5日后与被告一同来到了法庭,原被告双方相见后剑拨弩张,各不相让,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在法官的耐心细致的劝导下,使这场看似必判的案件成功调解,被告对法官再三表示感谢,感谢法官让她们维护了自己的权利。
豆罗法庭在今年已结案件中,全体法官的调解率均在60%以上。“实实在在为百姓”的审判理念,使豆罗法庭不仅收获和许多荣誉,而且赢得了辖区百姓的尊敬和信任。
[编后]在我们的司法过程中,“司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决不是空洞的政治说教,而是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司法需求,如何使便民、利民、惠民的措施贴近民情,落到实处,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畏艰辛为凸显和谐司法精神,豆罗法庭法官刘义同志两起和谐调处案例做出了最好诠释,感人至深。是践行院党组“大干100天,调解300案”工作目标的生动体现。极具学习、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