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陪审员、律师代表来我院进行《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对民事案件进行抽查评查,并旁听了案件庭审。
本次执法检查也是区人大对我院在省大《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后,积极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检查验收。
检查工作结束后,我院召开院务会听取检查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俊清就案件评查中发现的10个案件存在书写装订不规范;案件处理中证据不充分;案件实体上有争议等三个方面问题。进行评查点评。张富荣委员就庭审情况进行了通报。李喜元委员对相关个案提出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耀东在讲话中指出,本次《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既是区人大例行工作安排,也是对上级人大工作检查的回馈。通过评查案卷和旁听庭审发现一些个案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进行了整改提高。人大监督的目的就是确保公正司法,廉洁执法,案结事了,矛盾化解。
张建中院长对人大领导和委员提出的的非常中肯的意见表示感谢。同时,要对这些执法检查为契机,把评查情况在全院例会上进行了通报,相关业务庭(局)负责人做出解释,全院继续进行深度整改,确实把审判质量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在11月5日召开的全院工作例会上,所有涉及本次评查案件的庭(局)负责人就人大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案解释。张建中院长指示:1、凡涉及评查案件庭、局长责任,进了案件自查,然后由审监二庭再次评查验收;2、本次区人大案件评查内容要纳入绩效考核内容,由政治处负责相关审查;3、对人大评查意见,积极进行汇报沟通,认真研究讨论,做好专项整改的总结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