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制定,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用。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起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4.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等信息。
5.原告在起诉状中直接列写第三人的,视为其申请人民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是否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6.起诉状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