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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办案人员齐协力 物业纠纷巧化解
  发布时间:2021-07-13 11:03:3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房地产行业蓬勃兴起,物业服务进入了人们日常生活;加之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对居住环境、服务等方面要求不断提升,导致在物业管理领域问题复杂多样。

忻府区法院民二庭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积极作为,以为群众办实事为宗旨,将化解物业纠纷作为切入点,妥善调解处理了二十四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系列案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1年5月10日,忻州市志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其服务小区的二十四名业主诉至我院。该系列案由民二庭受理后,第一时间协调承办法官,组织讨论案情。经过王天理庭长多次协调、研究,李鑫法官主审并确定调解为主、判决为辅的办案方式,同时认真贯彻我院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思路,在立案后第二个工作日,李鑫法官即联系相关当事人进行意见问询、案件摸底。

在该系列案中,二十四名业主因拖欠物业费作为本案被告,涉案数额由1000元至12000元不等,李鑫通过前段时间摸底、问询,结合涉案数额,对24案进行分类,对症下药。针对有调解意向的,加大调解工作推进;对于没有调解意向的,及时送达开庭手续;在问询过程中,李鑫发现有几名当事人年迈体弱,出行不便,李鑫改线下为线上,采取电话方式联络当事人,说明案件情况,阐述法律条文,简化了流程,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

原告志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我市一家民营企业,收取物业服务费是公司的主营收入,资金回拢不及时,公司生存发展存在困难,李鑫法官给自己定下了一日一案的工作目标,牺牲自己休息时间,在周末主动加班,同书记员一起送法律文书。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李鑫法官和同事的努力下,如期完成了24件系列案的审理。并且按照收案之初的目标,24件系列案全部调解撤诉,无一判决。原告忻州市志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及时收到了业主的物业费,24名业主没有因作为被告而奔波诉累。撤诉裁定送达后,忻州市志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亢某再次来到我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以示感谢。


 
责任编辑:岳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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