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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 共育时代新人
  发布时间:2023-05-25 17:33:5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指导和贯彻落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延伸司法职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司法实践活动,推动家庭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构建家庭教育联动机制

  5月15日,曲阜法院邀请市妇联、国鲤(曲阜)文化学院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曲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爱君、王杨,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闵静,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国鲤(曲阜)文化学院校长赵丽,出席座谈会,曲阜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各方分别从涉诉家庭教育指导,婚姻家庭纠纷辅导、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等方面,对当前未成年人教育保护重点工作进行了介绍。各方结合全市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联合指导工作实际,就进一步联合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达成了共识。

  近年来,曲阜法院联合妇联、工会、司法局等,成立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积极构建多层解纷体系,为群众提供婚姻咨询、法律宣传、家庭关系辅导等服务,同时,吸收网格员、乡贤、妇女工作者等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在充分发挥现有调解员制度的基础上,组建“法官+心理咨询师+特邀调解员”专业化家庭指导团队,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努力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教育氛围。

  开展司法护蕾普法活动

  “太感谢你们了!这次家庭教育普法讲座特别成功,在家长和孩子中反响非常好。”5月19日,曲阜法院联合国鲤(曲阜)文化学院,走进曲阜市姚村镇中学,开展司法护蕾法治报告会和家庭教育讲座。

  曲阜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霞宣讲《加强自我保护,自觉远离犯罪》,立案庭副庭长曹诗敏作了主题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家校共育,用法律护航成长》的报告。法治课后,家长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依法带娃,履行好为人父母的家庭教育责任和监护责任,关注孩子的心理和情感需求,做一个“合格”的父母。

  在本轮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中,曲阜法院立案庭干警先后赶赴社区、乡村、集市、民政部门等地,宣传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600余册。同时,曲阜法院法官以庭审释法为平台,从不同角度宣传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普法进社区、进集市、进学校等司法护蕾工作,构建“院校家”三方联动体系,积极倡导树立优良家风,增强家庭责任感,营造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

  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你不拿抚养费别想看孩子。”“我拿不拿抚养费跟我看孩子没有关系。”近日,曲阜法院针对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发出了今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旨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在调解过程中,听到父母双方说出如此不负责任的话后,法官当即对双方进行训斥并进行释法明理,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告知当事人双方应尽的监护责任和家庭教育责任,并签署《家庭教育家长责任承诺书》。该指导令发出后,原、被告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依法带娃”,最终在庭前促成了双方的和解。

  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曲阜法院多次向家长发出教育指导令,给出家长“带娃”标准,并定期回访调查监护人履行本令的情况,同时就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让家长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督促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设立家庭教育辅导站

  近年来,曲阜法院为深入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设立首家家庭教育辅导站,建成集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家风文化展示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工作站,为诉讼双方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理念。组建“法官+心理咨询师+特邀调解员”专业化家庭指导团队,在充分发挥现有的调解员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心理咨询师丰富的心理学专业素养和心理疏导机制作用,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推广家庭教育理念,建立协同教育机制。

  “在法院,我们是法官,但在家庭中,我们也是家长,世界上没有比教育子女更难的事情了!我们也在不断学习,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家长,我们希望将所学到的教育理念分享给大家,并通过设立家庭教育辅导站,让家长们少走弯路,让子女们健康成长。”正是秉持这样的理念,曲阜法院家事审判团队不断总结家事审判司法实践经验,向涉及家事审判的诉讼双方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持续性为未成年人及家属提供全方位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岳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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