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①:干警一行前往当事人家中。
图②:法官、村支两委、驻村干部合力调解。
图③: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日前,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北溶人民法庭干警一大早驱车前往张家界市永定区四都坪乡和沅陵县借母溪乡,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2018年,黄某和李某在张家界市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破裂。此后,双方分居两地,黄某于今年11月诉至沅陵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法院考虑到黄某为肢体二级残疾、李某为弱势贫困户,来法庭开庭坐车加上走山路极为不便,于是驱车前往两地,把法庭开在了当事人家门口。在法官、村支两委、驻村干部的合力调解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