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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驾校后反悔,报名费能否退还?
  发布时间:2024-01-18 09:44:18 打印 字号: | |

  在日常消费过程中,消费者“易买难退”的现象很常见,由此也容易产生纠纷。1月17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河集人民法庭调解一起合同纠纷,顺利让驾校给学员退还了学费。

  李某想考取驾照,便报名了张某开办的驾校,并预交了3000元报名费。报名后不到一个月,李某经人介绍,对驾校有了更好的选择,便想向张某要回报名费。张某以李某单方面违约为由,不予退还。双方就此产生纠纷。2023年12月,李某将张某诉至睢县法院,要求张某退还学费。

  河集法庭李飞认为,此案案情简单,只不过双方对于“实际消费”和权责关系的法律问题认识不清,便在1月17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李某说自己报名后,并没有在张某的驾校开展训练,对于张某来说没有任何损失,张某理应退还学费。张某却认为,李某当初既然答应在自己的驾校学车,就不能随意违约。

  李飞先是劝张某,说李某交完学费后,没有去驾校学车,也就是说没有产生实质性消费,从整个过程来看,张某在业务上确实没有大的损失。劝解李某时,李飞又说,李某在交学费时,双方虽是口头约定,但也是一种事实合同关系,李某单方面违约在先,多少为张某带来不便。

  经过李飞讲明法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场退还给李某学费2500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对于此案,法官提醒:学员与驾校之间属于培训服务合同,学员退学的行为属于解除合同的行为。如果双方签定了合同,应按照合同中关于单方解除行为的约定协商解决;没有签合同时,学员可单方解除合同,驾校应当退还学费,可在学费里扣除已发生的各项代收、代缴费用(须有相关票据凭证)。双方发生纠纷,可找当地交通运管部门、交警支队驾考科、12315投诉等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岳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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