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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将满月 多地初效观察
  发布时间:2024-04-29 16:38:55 打印 字号: | |

  自4月1日起,全国各省份开始试点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当下新政将迎满月,试点情况如何?各地取得了哪些初步效果?

  在日前召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4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司长郑玄波介绍,4月1日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上线,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工伤保险全国“一张网”、就医“一卡通”搭建完成。

  “目前,全国共确定试点城市131个,开通上线工伤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一共398家。试点城市有需求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完成备案,持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可以到对应试点城市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协议机构直接结算相关费用。”郑玄波表示。

  截至2023年末,我国基本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首次突破3亿人,达3.02亿人,同比增加1054万人。随着社会流动性增强,工伤异地就医结算的需求不断上升。开展工伤异地就医结算,无疑将利好参保人员,特别是有利于更好维护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工伤风险相对较高行业职工的权益。

  新政不仅便利了在职职工,还惠及“老工伤”群体。他们因为需要长期治疗,其中不少人退休后跟随子女外迁到其他省份居住。有了这个政策,他们看病就会更加方便。

  截至目前,北京、山东、广东、河南、内蒙古、重庆、江苏等地已相继发布工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的通知。多地已经有不少群众感受到了政策带来的便利。

  全国第一例转诊转院直接结算的工伤职工是来自天津的陆女士,在北京市正式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当天,她就来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通州院区住院治疗。这意味着北京市实现了全国第一笔工伤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用的入院登记。

  以往到异地治疗工伤,陆女士需要先自己垫付,再拿着一堆单据回去报销,手续繁琐、流程复杂、时间很长。现在到北京来治疗可以直接结算。

  而来自重庆市大足区的工伤职工兰云福则是通过“掌上12333”App轻松完成工伤异地就医的申请备案,只需携带社保卡,他便顺利在四川省八一康复医院办理了入院治疗手续,成为重庆正式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当日的首个受益者。

  在山东,东营某企业工作的张先生因工受伤,目前长期居住在济南,之前在济南就医均需自己垫支医疗费后再返回东营市报销。政策出台后,张先生拿着社保卡在结算窗口就能顺利完成费用结算。

  民生为大。这样暖心的政策让职工的问诊就医变得更便捷,让职工的健康也更有保障,从中也不难体会到国家在精细化推进惠民政策上的决心和力度,民生实事正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试点工作还在继续,下一步将如何部署推进?

  郑玄波介绍,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上线协议机构数量还将不断增加。为进一步方便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就医,国家还提供了线上备案申请和信息查询公共服务。工伤职工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提出备案申请,查询就医明细、试点城市、协议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等信息。

  在新政试点推进过程中,有不少职工关心,当前各省份的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住院标准等都不相同,那么到异地就医后,工伤人员享受的待遇到底是按照参保地还是就医地的标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住院工伤医疗费、住院工伤康复费,执行就医地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及工伤康复服务项目等有关规定;辅助器具配置,则按照参保地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为了便利人员流动,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工作)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异地就医的,在就医地享受工伤保险费用结算服务,执行就医地政策;确需回参保地并在当地就医的,则按照参保地标准结算工伤保险费用。

  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因异地转诊转院发生的到统筹区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不能实现直接结算。这部分费用需回到参保地,由经办机构按照参保地政策审核报销。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岳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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