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为了我的案子,不辞辛苦,两地奔波,我必须当面表达我的感谢!”申请人刘某某来到法院大厅,当着执行人员董蔚、李子晋的面鞠躬感谢,亲手将写着“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递到二人手中。近日,忻府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涉及申请人财产权利保护的案件中,展现出了高效、高质的执行风格,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他欠我钱这么长时间了,一直要不回来,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申请人刘某某满面愁容。原来,刘某某将贺某某的车辆维修好之后,贺某某却一直拖欠维修费,刘某某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9月29日,忻府区法院判决贺某某偿还刘某某修理费共计六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贺某某一直消极履行法律义务,2022年5月,刘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以来,忻府区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贺某某沟通要求其积极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执行人员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措施,通过各种途径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但被执行人贺某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处置,执行程序一时陷入僵局。
近日,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得知,被执行人贺某某在外县务工,执行人员顺藤摸瓜、积极排查,发现被执行人贺某某有偿还能力。2024年5月,案件恢复执行。
“拘传票已经准备好了,出发吧。”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员董蔚、李子晋等人带着拘传票,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路程,中午时分,执行人员到达被执行人贺某某所在地。为了及时拘传贺某某,防止其收到风声藏匿,执行人员连饭也顾不上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位置与线索一路打听,经过不懈努力,来到贺某某工作的郊区工地,顺利拘传被执行人。期间,执行人员一直向被执行人进行普法教育,告诫他要遵纪守法、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请等一下,我想和刘某某协商一下。”双方经过电话沟通后,贺某某同意先履行一半债务,后对余款作出分期还款计划,双方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真是感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要不然我的钱就要不回来了。”第二天,申请人刘某某带着一面锦旗来到了法院,向执行人员表达了最真诚的感谢。“只要用心为人民群众服务,努力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人民群众才会对法院执行工作满意。”执行人员看着申请人满意的笑容,也由衷地感到欣慰,“只有人民群众满意,我们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