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执行与破产审判融合协作工作机制,提升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质效,近日,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操作指引。
指引在规定案件办理节点流程的同时,提出多项制度机制创新。创设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预审查制度,确保案件“移得出、立得准、破得好”;设立有执行法官参加的破产案件审理合议庭,借助执行法官处置财产经验推进破产财产快速处置进度;规定移送前查控财产,执行查控、评估审计以及财产处置的结果在破产案件审理中沿用,做到执行与破产审查的实质融合。指引还明确移送、审查、立案、审理等各节点的工作期限,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执转破”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