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续作战,北上通辽霍林河市,南下赤峰市喀喇沁旗,第一时间保全被执行人债权,为申请人兑现真金白银。
没有眉目
案件一: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即便被执行人郑某被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措施,但是其仍不愿给付一分钱案款。
案件二:在另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有47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名下财产均被查封、冻结,明显没有剩余价值,本案实际执结的希望渺茫。
通常来说,在执行立案后,除了第一时间发起财产查询,执行干警还会通过办案系统查询一下案件当事人有无其他“关联案件”。从中提取被执行人的有用信息,包括履行能力、常住地址、可能隐藏的财产等等。
经过多轮网络和现场调查,并采取了所有能够采取的执行措施后,上述两案依旧没有眉目。无奈,不甘心的执行干警只能一次次通过“关联案件”查找有用信息。
峰回路转
7月下旬,案件忽然峰回路转。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郑某居然悄悄立案,申请执行霍林河市的李某履行借款偿还义务。
另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也隐瞒了自己的债权,在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申请执行某公司施工款,且已立案执行10天有余。
立即行动
事不宜迟,执行干警马上出发。7月31日下午,执行干警在霍林河市辗转找到李某,促使李某偿还郑某案款1万元,并将该笔案款转移到郑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账户中。
8月1日,执行干警一早赶赴赤峰市喀喇沁旗。经查,刘某与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达成执行和解,某公司给付的2万元案款已到达喀喇沁旗人民法院账户。上述案款本应于当天下午发放给刘某,正是因为巴林左旗法院执行干警的及时赶到,并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案款得以保全。
至此,郑某分别作为被执行人和申请人两案及刘某作为被执行人一案均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