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已经按法院要求,将案款全额转给了我前男友,可我现在依旧收到了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书,这可怎么办呀?”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的当事人十分焦急和慌张。
据了解,刘叶(化名)与罗茜(化名)曾是一对情侣,在交往期间,两人经济往来频繁。感情破裂后,双方梳理转账记录进行结算。2023年2月,罗茜在还清最后一笔款项后,在微信上向刘叶发送“两清”,随后将其拉黑。分手几天后,刘叶通过手机银行向案外人罗西(化名)转账4万元时,因罗茜与罗西名字相近,便将4万元错转给了罗茜。刘叶第一时间联系罗茜要求返还4万元,但罗茜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无奈之下,2024年6月,刘叶将罗茜诉至柳江法院,要求其返还4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经法院审理,判决罗茜向刘叶返还4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判决生效后,罗茜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案款全额转入刘叶名下的银行账户。就在罗茜以为这次真的与刘叶“两清”时,却意外收到了柳江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限制消费令,这让她感到十分焦急和困惑。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情况,罗茜立即联系了柳江法院的执行法官,详细说明了案件经过及自己已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执行法官在接到罗茜的反映后,迅速组织双方核实情况。
在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耐心听取了罗茜的陈述,并仔细核查了相关转账记录。经过核查,执行法官心中有了谱,原来,因双方沟通不畅,导致刘叶误以为罗茜未履行义务,故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刘叶得知真相后,立刻查看自己的银行账户,表示认可罗茜已自动履行完毕,并自愿承担了执行费用。最终,这场因误会引发的执行风波得以平息。
还款小贴士:判决生效后,还款要及时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