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经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成功将一临街门市内百余台家用电器腾空并予以封存,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张某曾与被告徐某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被告徐某在张某的临街房内经营家用电器。2023年4月,被告徐某因迟迟未交房屋租赁费,双方形成诉讼。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由被告限期一次性给付原告张某8.2万元房屋租赁费的调解协议,并腾清房屋。然而被告徐某未按期履行,也未将房屋内的百余台家用电器及其它物品腾清,原告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干警赵勤基、秦政辉等人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但被执行人徐某故意躲避,仍然拒不履行义务,干警遂决定对此案强制执行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执行过程中,干警对门市内悬挂和放置的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电饭锅、冰箱、烟机灶具等100多台家用电器一一进行了登记,分类别将物品转移至指定场所后予以封存并交付申请人张某保管。整个执行过程安全、文明、有序,持续4个多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