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执行公开
海地协同,打响荒废码头腾退战
  发布时间:2024-10-29 09:32:13 打印 字号: | |

图为两地三院在拆除现场协同交叉执行。

图为施工人员在法院监督下,规范有序拆除龙门吊。

  天然的海港,便捷的交通,丰富的资源……盐城市射阳港是江苏省沿海重要的出海通道,泊稳条件优越,是天然良港。

  近年来,锚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盐城市推进射阳港现代化转型,引进了新能源海洋工程装备项目。项目计划投资50亿元,占地490亩,拟采用国际先进技术设备制造深远海牧场装备、漂浮风电装备等高端海洋工程成套设备。

  然而好事多磨,在2024年初该项目开工不久,建设进展就因为港区一块千吨级荒废码头无法清理腾空而受阻。

  实地勘察,厘清“码头腾空”堵点

  这块码头系港口优质资产,紧临项目拟建厂区,拟建成万吨级多用途重件码头,专门配套用于未来该海工项目所生产大型海工装备的装运,是该海工项目所必需的配套设施。

  此前,码头被出租,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赁到期且双方未一致同意续租的情况下,承租人江苏某建材公司应当迁离并归还案涉码头。但租赁期满后江苏某建材公司并未依约迁离,为此,码头管理方盐城港射阳港区某公司诉至南京海事法院。

  2023年5月,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建材公司迁离码头并将码头交付港区公司。判决生效后,建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自动迁离并交付码头,港区公司遂向南京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阻碍交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

  立案执行后,南京海事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赴射阳该码头进行实地勘察。

  执行法官远远看见,紧邻江岸1台高约30米、锈迹斑斑的大龙门吊“门”字形矗立,壮观而沧桑。登上码头,发现码头建筑、物品杂乱,有活动板房、集装箱改建的杂物房、配电房,皮带机、雾炮、防尘网钢管架等分布在码头各处……

  被执行人表示,由于既无力雇请专业的施工设备、人员,也没有自行拆除的资质能力,码头没法清理,只能荒废着。

  “腾空一个码头,工程量大、专业性强、安全风险高,而且南京海事法院是异地执行。但不及时拆除这些设备,已经进场的项目势必会搁置。”谈到当时面临的困难,执行法官钱建国依然记忆犹新。

  海地联动,分步攻坚“拆除迁离”

  法院执行,在海港码头拆除重型设备鲜有先例可循,实地勘察后,诸多问题摆在执行法官面前。

  “这些问题包括,如何规范安全拆卸现场设备,如何尽最大可能降低被执行人的财产损失,需要多少机械、人力,拆除重型设备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如何保障,如有被执行人阻碍执行如何应对,等等。”钱建国说,“当时面临的问题大大小小有十几个”。

  “为降低执行风险,我们多次驱车前往码头现场仔细勘察,并约谈双方当事人,吃透案情,确定了以分类处理、分步执行为核心的‘两分’执行方案,确保程序公正、集约高效,施工合法、规范、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被执行人财产损失。”南京海事法院执行局局长李道丽说。

  两分方案的思路是,将物品分两类处理,即对于部分物品从速折价处理;对大型设备再分两步拆除、迁离,先行拆除迁离活动板房、集装箱、变电房等,然后集中力量拆除、迁离大型设备龙门吊。

  因执行现场位于盐城,为安全、稳妥做好清场迁离,南京海事法院报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协调,会同码头所在地法院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射阳县人民法院开展交叉执行。

  “此次海地协同交叉执行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盐城、射阳两级法院积极配合,帮助协调地方公安、消防、医疗、应急管理等多部门,全程做好现场警戒及应急保障,并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钱建国介绍说。

  9月初,拆解迁离工作开始。执行人员对于堆放场所、迁离物资、装运车辆等均进行了严格的安全隐患排查。在集装箱改装的临时用房里发现两个废弃的煤气罐,为防止易燃易爆风险,执行人员随即将其交由当地液化气站回收。被执行人江苏某建材公司得知这一迁离细节后,对法院认真细致的工作表示感佩。

  细化方案,“龙门吊”完美谢幕

  第一步执行方案顺利实施完成,接下来便是最难啃的“骨头”——拆除龙门吊。

  龙门吊拆除施工难度大、危险系数高,法院在执行中更是没有先例可循。拆除方案在法院主导下,边摸索边进行,经过多次论证修改。

  方案从施工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龙门吊各部件重量和作业高度,具体拆除步骤及作业内容,到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起重、吊装、拆卸、气割、登高、转运各个环节都经过反复讨论研判修改,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最终得以确定。李道丽说,“这是从最安全施工、最大限度保护被执行人财产完整性角度考量,我们要求,当事人想到的我们要想到,当事人没有想到的也要想到,要把自己当做最严格的‘甲方’和‘监理’。”

  9月7日,南京海事法院、盐城中院、射阳法院的30余名干警齐聚码头开展执行,公证人员全程公证,盐城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龙门吊拆除、转运施工有序展开。施工方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分步拆卸位于码头岸线的这一大型吊机设备。

  施工人员登入吊车吊篮至特定位置,拆除钢丝绳、平衡梁与吊臂连接螺栓,起重机将吊臂起吊缓慢放置到地面,钢丝绳、吊臂拆除作业完成;调整两台汽车起重机,拆除配重、三角架;调整两台汽车起重机,拆除电动机、整体结构……

  经过3天紧锣密鼓的作业,龙门吊最终被安全拆卸并运离码头、妥善堆放。看着码头现场平整的土地,执行干警们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

  “此次执行彻底解决了海工项目的最后堵点,为地方经济扩容提升,为盐城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给予了最大支持。”9月20日,申请执行人射阳港区某公司在案件执结后,给南京海事法院发来感谢信。

  “江苏拥江临海,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先进制造业基础为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南京海事法院副院长王蕴表示,以此案为标杆,南京海事法院将继续审理执行好涉及海工产业发展的海事海商案件,为江苏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岳睿智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350-3032553            立案庭:0350-8676664            举报电话:0350-8148290             传真:0350-3032553
                                      工作信箱:xfqfy2008@163.com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团结街2号            邮编:034000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山西法院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忻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