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有十几分钟就到了……”10月21日傍晚,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张诚一边与申请人保持联系一边忙着赶路,从飞机转高铁再转汽车,几经周折后执行干警终于到达被申请人东莞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申请人东莞某新材料公司欠申请人衢州某科技有限公司1000多万本金及利息未支付。2024年8月,申请人向智造新城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审查后立即做出财产保全裁定。经多方调查后,轮候冻结的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尚未足额保全查封,申请人于2024年10月12日,申请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生产设备。
考虑到被申请人是一家生产企业,为了减小查封对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实地了解。
“企业目前经营状况怎么样?生产是否还在正常运行?”执行干警张诚耐心与被申请人沟通着。
“市场竞争太激烈,其他企业生产成本不断降低,给我们造成很大的压力,市场效益不好,目前生产几乎处于停滞状态,人员都走光了,厂里有的设备也被查封了。”被申请人无奈地说道。
“从现场生产状况来看,被申请人企业几乎停产,因为还涉及其他案件,部分设备已被查封,目前,可供执行查封的设备很少。”执行干警向申请人解释道。
就在执行干警以为要“空手而归”时,仓库角落堆放的包装桶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注意。
“这些包装桶是做什么用途?”
“法官,这些包装桶是用来装生产所用的原材料的工具。”
考虑到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执行干警才决定对厂区内包装桶进行查封。
发现这些包装桶后,申请人“眼前一亮”说,“我们两家都是新材料公司,这些包装桶我们企业也能用上。”
申请人的一番话让执行干警瞬间有了主意。“这些包装桶市场流通性不强,我刚刚查询到二手价格才几百块钱,拍卖流程周期较长,且拍卖价格可能会低于市场价格。”经过执行干警分析利弊,被申请人愿意处理这批包装桶,双方也就此达成一致。
然而,又一个难题出现了。“由于包装桶位置比较分散,再加上晚上厂区光线较暗,给清点增加了难度,并且部分包装桶储存了原材料,一时间难以查封。”
综合考虑这些问题后,张诚将执行干警分成两组,一组执行干警和申请人清点确认包装桶数量,另外一组执行干警负责现场查封并制作相应的查封、扣押清单。
经过3个多小时的清点,1051个包装桶被查封完毕。“这1051个包装桶已被查封,未经允许不得处置。”执行干警再三告知双方。
“你们辛苦了,太感谢了!你们采取的措施让我吃了颗‘定心丸’,拖欠的货款也有希望拿回来了……”申请人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连连道谢。
“诉前保全在案件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是‘心理支撑’,也是执行保障,灵活采用‘诉前保全’标的的方式,既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更案结事了。”执行干警张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