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定于2024年11月07日 16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李勇强诉被告李曙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办公电话:0350-3032553 立案庭:0350-8676664 举报电话:0350-8148290 传真:0350-3032553
工作信箱:xfqfy2008@163.com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团结街2号 邮编:0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