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参与主体众多,利益博弈激烈,社会影响面广,廉政风险较大。为加强破产审判党风廉政建设,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深入排查破产审判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提前分析研判,切实规范破产审判行为,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2023年以来,该院审结破产案件105件,在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拧紧“安全阀”
梳理破产审判廉政风险点,制定破产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审判人员办案和监督管理职责。
出台《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办理标准化流程指引》《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操作指引》等4个文件,规范破产案件受理审查、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报酬确定、资产处置等重点环节的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审限管理制度,加大超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防止企业破产案件长期进展迟缓严重损害债权人权益。
抓实关键环节监管 筑牢“防火墙”
深入开展“府院联动”,召开破产管理人履职廉政风险防控会议暨破产审判工作推进会,对管理人在工作中易见、常见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提示、预警,共商解决破产处置难点堵点问题。
邀请派驻纪检监督组对破产企业资金管理、破产专项基金使用、破产案件信访等事项,实行“嵌入式”监督,有效监督审判团队、清算组、管理人、中介机构等主体依法履职,充分保障破产企业职工正当权益。
防范打击借破产程序逃废债务行为,发现虚假破产、妨碍清算等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强化团队监督管理 绷紧“纪律弦”
抽调骨干组建专业化破产审判工作团队,强化党纪国法、国资管理、企业破产和劳动债权等纪法教育,筑牢团队人员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杜绝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管理人不正当交往、违规干预过问案件。
对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破产案件,纳入“六类案件”加强监督,对存在苗头性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对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坚决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一查到底。